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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市着力营造公平有序市场消费环境

本报讯(记者 张方志)国庆节、中秋节临近,为维护“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营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文明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出提醒告诫,要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全市月饼等食品生产、销售经营者应当诚信合法经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一品一签”“一货一签”,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酒店、宾馆等住宿行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清晰醒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应当在网络宣传页面和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各类客房价格及服务内容,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并告知消费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客房或提供服务。对于已确定价格并对外预订的客房,不得在消费者入住时临时加价,在第三方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不得单方面毁约,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全市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切实做好线上、线下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不得采用模糊表述标示。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提供外卖打包服务的,要做好外卖打包费明码标价。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经营者和交易场所提供者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不得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

全市各旅游景点、景区要严格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工作。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承诺的优惠、减免措施。景区内餐饮、零售摊点和服务场所的价格行为,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自觉维护景区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停车场、客运、出租车等交通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并做好价格公示。停车场应按规定在停车场入口处、收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或收费公示栏,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及减免范围等。

自提醒告诫之日起,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进行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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