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魏思宇)近日,息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动邀请县行政执法单位代表旁听庭审,通过“零距离”观摩,切实感受司法审判的公正与威严。
息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县某健身服务公司实际经营游泳场馆,提供游泳方面的娱乐健身服务,但未申请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事关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相关部门怠于履责,遂向县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但相关部门逾期未回复检察建议,也未采取整改措施。经跟进调查发现,辖区内还有多家提供游泳服务的经营主体存在未申请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擅自经营的情况,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处于持续受损状态,因此成诉。
此次庭审采用“3+4”模式,由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7人合议庭。庭审中,法庭秩序井然,审判长充分把握庭审节奏,细致分析证据材料,进一步明确举证责任,并精准总结双方争议焦点,条分缕析,确保查明案件事实。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对此次庭审活动给予高度评价,认为鲜活的案例比抽象的法条更具警示力,深刻感受到国家对规范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法律不仅规定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享有诉权,同时赋予检察机关对特定执法领域的不作为及违法行为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提起诉讼的权力,拓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路径,从而有效增强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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