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马玲姬 余浩)为深入贯彻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平桥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以“三个注重”推动危险物品生产经营管理,助推安全生产诉源治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审查刑事案件时注重隐患排查。该院严格办理危险作业犯罪案件,切实履行审查起诉、侦查及审判监督职能,在打击犯罪行为的同时深挖安全隐患。
检察监督过程中注重机制完善。为提升辖区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该院与相关单位召开座谈会,深入研讨危险物品生产运输中的隐患成因及防治对策,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优化协作方案,强化监管措施,建立良性互动长效机制,构建“行政+检察”的安全生产监督模式。
制发检察建议后注重跟进监督。该院对办案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跟进监督,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专项检查与整治,严格危险物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严查无证、持假证作业等违法行为,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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