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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畈人民法庭

化解一起合同纠纷


本报讯(吴宣萱)近日,光山县人民法院马畈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通过公正高效的判决,切实维护了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某装修公司与被告某置业公司签订了《宾馆装修合同》,约定将宾馆装修工程交由某装修公司装修,并明确约定了承包方式、工期等。施工期间,某置业公司支付了工程款6万元后,剩余5万元迟迟未付。某装修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深入了解案件争议焦点。得知某置业公司认为宾馆装修质量存在瑕疵,要求整改完毕后再支付剩余款项;某装修公司主张宾馆已正常营业,应视为验收合格,且双方合同中约定维修义务应在付清全款后履行。

承办法官认真梳理双方争议焦点,准确厘清各方责任。通过勘查现场确定装修内容后,对双方均无异议的部分予以确认。针对双方争议焦点,承办法官详细了解维修事宜,并依照合同约定、行业惯例以及双方提交的证据综合进行认定。承办法官认为,案涉装修工程交付后,某置业公司已正常营业使用,应视为对工程质量的认可,故应当支付装修款;而维修义务通常属于质量保修责任,并非主合同义务。

宣判后,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法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详细阐述判决的依据和理由,逐一解答各方疑问。通过专业的释法答疑赢得了双方的理解,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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