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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做实做细澄清正名


本报讯(岳锋 管晶晶)“感谢组织,澄清了对我的不实信访举报,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现在干事的劲头更足了。”近日,在新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回访时,曾某某激动地说。

2025年1月,新县纪委监委收到叶某某反映曾某某行凶伤人、强行拆除房屋等问题的信访举报,立即责成郭家河乡纪委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经核实叶某某反映问题不实,随后向其进行了反馈。但叶某某对其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不满,随后在网络平台发布多条不实信息,对曾某某等多名公职人员进行诽谤。

叶某某的不实言论对曾某某的家庭和个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2025年1月,新县公安局依法对叶某某作出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决定。2025年3月,郭家河乡纪委下发澄清函,对曾某某进行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撑腰。

自去年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新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健全与法院、检察、公安、信访等部门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动处置工作机制,准确认定、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狠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歪风,在全县树立打击不实举报、激励担当作为的风向标,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的发生,努力营造激浊扬清、敢做善为的良好政治生态。在重拳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同时,将澄清正名作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经核查认定为失实检举控告的问题,对符合澄清正名条件的,主动向被调查对象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及时予以澄清正名,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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