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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依法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信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本报讯(记者 曹新俊)为广泛征求对《信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最大程度凝聚立法共识,4月15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天学率队赴固始县开展立法调研,分别在固始县和市中心城区主持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

谢天学一行先后深入固始县紫荆花园、尚城一品、城南一号、日出东方4个住宅小区,实地了解物业管理服务情况。

座谈会上,19名市直、县直有关责任单位负责同志,11名街道和社区负责人,17名律师、物业管理协会、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代表分别就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谢天学指出,制定《信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实立法法的具体行动,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是回应人民关切的务实举措。要坚持科学立法,尊重基层治理客观规律,着眼解决突出问题,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形成法治、自治、德治相结合的小区物业管理体系。要坚持民主立法,在法规制定过程中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到实处,确保条例建立在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要坚持依法立法,牢牢把握地方法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的功能定位,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此前,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先后到淮滨县、潢川县、罗山县开展了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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