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京城)日前,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向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加强对互联网广告发布的监管,增强互联网广告从业者合规经营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该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多名本地“网红”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探店”作品,视频中,他们均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进店,以实地体验的方式,分享评价餐饮商家的产品和服务。这些视频的下方附有团购链接、店铺定位,诱导消费者进店消费。该院立即向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加强对互联网广告发布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该县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10余家本地“探店网红达人”进行集中约谈,并签订《广告经营单位杜绝虚假违法广告承诺书》,切实提增强短视频发布者法律法规意识,规范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
下一步,该院将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聚焦网络营销新业态环境治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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