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殷会敏)近日,息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3起买卖合同纠纷,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因工程需要,息县某建筑公司负责人与息县某建材公司的负责人口头达成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但未明确约定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节点。某建材公司向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多个项目运送混凝土,因部分项目尚未竣工,某建筑公司仅向建材公司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货款经多次催要未果后,某建材公司就3个项目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建筑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息县人民法院收到立案材料后,立即通过涉企“绿色通道”进行了优先受理。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多次与双方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分批付款的调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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