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宇环)近日,潢川县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结一起撤销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监护资格、指定县民政局担任监护人的案件,依法解决困境儿童监护人缺失难题,以司法之力为未成年人驱散成长阴霾。
萌萌(化名)和帅帅(化名)的父亲突发疾病去世,母亲小娇(化名)离家出走,付店镇人民政府出资为二人租赁房屋暂时居住,但无人照料二人的生活及教育。经征询其他亲属意见,均表示无力抚养两名未成年人。为了防止未成年人长期处于无人监管及照料的状况,申请人潢川县民政局向潢川县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小娇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潢川县民政局为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申请人小娇作为两名孩子的监护人,未尽监护责任。根据某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被申请人小娇体弱多病,家境困难,自愿放弃监护权。为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应撤销被申请人的监护资格。潢川县民政局申请撤销被申请人小娇的监护人资格于法有据,该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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