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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消费者“游”得更放心


固始县人民检察院评估验收辖区游泳场所公共卫生安全整改情况

本报讯(吴晓军)8月20日,固始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固始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邀请市、县人大代表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组成评估组,对辖区内游泳场所公共卫生安全整改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评估组重点查看了游泳场所的水质卫生检测报告,并对消毒药品、循环净水设备、从业人员健康证以及日常消毒记录等进行了查看。评估发现,各游泳场所均已按要求进行整改,水质卫生得到极大提升,符合验收条件,准予验收。

日前,有群众反映,固始县辖区内某游泳馆的卫生条件较差,呼吁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检查。为保障广大“游”客的健康安全,固始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检护民生”活动,联合固始县卫健委对辖区内规模较大的几家游泳场所进行了卫生检查,发现有些场所未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未公示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泳池水质尿素、菌落总数等指标超出标准限值等问题。

“当前正值暑假时期,游泳的孩子多,如果监管缺位,健康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一同走访调查的“益心为公”志愿者表示担忧。

随后,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向固始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送达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职,督促检查发现存在卫生管理问题,对4家规模较大游泳场所进行整改,规范卫生管理,加强日常检查。

收到检察建议后,固始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立即行动,除了对4家游泳池所进行整改外,还对城区其他游泳场所一并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依法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对泳池水质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完善各类卫生管理制度,抓好日常消毒并做好记录。

“公共体育设施是城市综合功能的重要载体,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标志,固始县人民检察院从经营性游泳场所公共卫生入手,推动行业治理,消除了隐患,并积极组织跟踪观察,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让消费者‘游’得更放心。”固始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张启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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