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祥钦 胡韵歌
近日,固始县法院蒋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农村建房道路纠纷案件。在最短时间、用最小成本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了以和为贵、案结事了,避免“小问题”成为“大诉讼”,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小李与小张既是同家族宗亲关系,又是邻居,本应该和睦相处的两家人,却因为“一条路”产生了矛盾。
两家是对门,房屋间距约4米,是两家共同使用的出入走道。2022年6月,小张将靠近自家一边的道路铺上了水泥,使得路面比小李家那边高了十几厘米,两家的中间也形成了一条明显的分界线。小李认为这条路给其家庭生活和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多次与小张沟通无果后,小李遂将小张一家告上了法庭。
蒋集法庭庭长张志立接到案件后,对案情进行了深入研判,理清矛盾症结,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邻里关系,如果简单地将案件一判了之,难以真正化解矛盾、消除怨气。为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维系邻里和睦,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
“法官,他们不经过我们同意,擅自将路修成这样,不仅影响我出行,一到下雨天,雨水就往院子里灌,必须让他们把路恢复原状。”
“我修路前联系过他们家,他们不同意出钱一起修路,我也没有办法。况且我只修我家这边的路,不碍他们家事。”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
承办法官立刻联系村委会,组织双方当事人实地勘察,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详细阐明相邻关系间的权利义务,积极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经过法官释法明理,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对这条路进行重新规划建设,将“单行道”变成了“同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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