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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亚嫚:法庭内外扬正气


本报记者 段黎明

简 介

无论从城市到乡村的角色如何变换,陈亚嫚“以司法公正为原则,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的初心始终没变,多次荣获“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办案标兵”等称号,2022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为增强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她坚持以“耐心、热心、细心的真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多次带领法治宣讲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连续两年获得市级“调解之星”“办案之星”称号,承办的一起案件判决书被评为全省法院行政裁判文书二等奖。

她严格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要求,通过热心接待、倾听诉求、真心沟通、细心观察、耐心劝解、纾解情绪、不偏不倚,赢得当事人的尊重和信任;通过换位思考,全心全意为当事人定分止争。2023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

心 声

和陈亚嫚法官结识源于一起案件。陈法官运用高效的调解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原告当庭撤诉,我们也当庭付清应付的货款。

我认为陈法官是一名非常优秀的法官,不仅精于法律,尊重事实,而且还设身处地站在我们双方当事人的立场上公平地解决问题,处理结果让双方均能信服。

信阳盛龙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季明军

特 写

让每一次结案彰显法律权威

5月22日上午,浉河区法院游河法庭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游河法庭负责人陈亚嫚为全体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陈亚嫚从人民调解工作实务入手,结合民间纠纷常见案件调解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与考验,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并现场解答调解员提出的法律问题。

陈亚嫚的培训内容来自自己多年的办案实践。

实践丰富理论。陈亚嫚在基层10年司法工作,深知“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2021年12月,陈亚嫚在处理两起原告起诉被告某某单位行政征收纠纷案件中,两案原告为达到对涉案拆迁房屋享有合法权益的证明目的,提交一份1991年的《分家协议》。在庭审过程中,两案原告一直坚称《分家协议》系1991年签署。庭审结束后,陈亚嫚再次向两案原告释明提供虚假证据的法律后果,两案原告才向法庭提交一份情况说明,说明《分家协议》是2019年书写,把时间提前到1991年,提交给法庭的是复印件。陈亚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开出当年首份司法惩戒决定书,决定对两案原告各予以1万元的罚款处罚,限两案原告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该案有效打击了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的行为,让不诚信付出法律代价,维护了法律权威。

“奉法者强则国强。”根据每一起案件的不同特点,陈亚嫚采取“面对面”“背靠背”“上门调解”等调解方式,缩短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取得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从而达到调解成功的目的,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她平均每年结案300余起,2023年全年调解率达53.56%,无一缠访、闹访、越级访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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