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怀连 朱雨薇)“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等问题,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如,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近日,在潢川县纪委监委举办的学习新修订《条例》专题讲座上,讲解人对新《条例》进行了深入浅出剖析解读。
新修订的《条例》实施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研学、党小组促学、党员个人自学”的“五学联动”体系为抓手,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以学促行,把学懂弄通新修订《条例》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抓好贯彻执行,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好、理解透、落到位,带头做学纪明纪守纪的示范者。
为确保新修订《条例》落地见效,该县纪委监委精心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印发新《条例》学习读本,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逐条认真研读新《条例》,通过座谈交流、现场教学等形式,实现理论学习全员全内容覆盖,深入对照新旧《条例》在表述、定性上的区别和联系,在事实认定、条文运用上做到有效衔接。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多载体,着力打造指尖上的纪法微课堂,推动学习融入日常、形成长效,营造学《条例》、守纪律的浓厚氛围。
“新修订的《条例》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是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有力抓手。”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把新修订的《条例》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分专题学习研讨,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推动工作的思路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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