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黎明)“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实施。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此次修订后的《条例》都调整了哪些内容?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了解一下……”近日,商城县纪委监委机关第六党支部专题学习会上,全体党员干部围坐在一起,热切交流《条例》的新变化。
日前,该县纪委监委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新一年重点学习内容,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分层分类施策,打造多元阵地,不断健全常态化纪律教育机制,切实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坚持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该县纪委监委将新修订的《条例》纳入县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各党支部专题学习“必修课”,通过班子成员带头学、集中交流研讨学、党员干部自觉学等方式,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自主学习,做到整体把握、融会贯通、边学边干、以学促干。
为推动纪律教育落实到各级各层、延伸到各行各业,该县纪委监委针对领导干部、青年干部、基层党员等不同受众,持续开展专题纪律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党委书记说纪法”专题党课,通过党组织“一把手”带头宣讲纪律处分条例,带动班子先学、全员共学。针对年轻干部理论功底不扎实、党规党纪敬畏感不强等问题,联合团县委持续开展“纪法在身边 青春伴我行”系列主题活动;组建“专题纪律教育讲师团”,在县委党校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上,为党员干部上好纪律教育“开班第一课”。打造纪律教育线上线下双阵地,利用“清廉商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设“以案说纪”等栏目,持续开展党规党纪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学纪、知纪、明纪”的浓厚氛围。
“纪律是党员‘心中的戒尺’,‘戒尺’够硬,党员言行才有‘界’。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县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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