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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代练引纠纷……


□王珠雅

近日,罗山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网络游戏代练引发的侵权纠纷案。

王某与刘某两人均系某动作角色扮演类游戏爱好者,通过抖音平台认识。王某委托刘某为其代练游戏,帮助其获取某装备。王某将自己的游戏账号及密码交付刘某,并向刘某支付50元代练费用。一周后,王某登录自己的游戏账号时,发现账号里价值3000元的虚拟货币和价值2000元的装备均被损毁。

账号被损毁的王某气愤不已,在微信中告知刘某游戏账号毁损情况,要求刘某赔偿自己相关的经济损失,但刘某拒不赔偿。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遂将刘某诉至法院。

罗山县法院在受理此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审理。期间,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游戏装备、虚拟货币等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具有一定的资产属性,当网络虚拟财产遭到侵害时,和普通财物受侵害一样受到法律保护。

庭审中,被告刘某承认了自己损毁原告账号的行为,但对原告主张的账号中损毁装备的具体价值存在异议。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且标的不大,法官在了解争议焦点后,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处理矛盾,耐心细致地做原告、被告调解工作,组织双方对该游戏账号损失情况进行估值,寻求赔偿解决方案。最终,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相应经济损失。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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