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郝卫东 井潘檀)近年来,光山县检察院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投身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该院第四检察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率先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扎实开展公益诉讼相关工作,并取得良好成绩。
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该院办理的《督促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河南省检察院、省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发布的河南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制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典型案例。在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问题方面,该院向县林茶局制发的检察建议,入选河南省检察机关“十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下一步,该院检察官将继续以实际行动诠释责任与担当,用脚步丈量土地,用汗水浇灌收获,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为美丽乡村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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