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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确执法 精细服务


罗山县税务局运用“枫桥经验”化解一起涉税争议

本报讯(舒军 花玉娇)今年以来,罗山县税务局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围绕“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四精工作要求,聚焦基层分局和纳税人缴费人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以“我为纳税人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税费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纳税人缴费人精心打造办实事、解难题的纳税服务前沿阵地。

夯实执法基础,建立涉税调解新阵地。该局将楠杆税务分局确定为“枫桥式”税务分局,与楠杆司法所联合成立“涉税争议调解室”,组建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争议专家调解团队,制定《争议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等,进一步畅通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确保实现涉税矛盾快调快消,现场处理。

“你们说我没交耕地占用税,该缴纳的税我会缴齐,为什么还要交滞纳金?”近日,楠杆镇的村民丁先生听说在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基础上还要补缴滞纳金,情绪非常激动。

据了解,丁先生未经批准占用了楠杆镇某农用地建设厂房,一直未缴纳耕地占用税。今年,罗山县税务局掌握到该税源信息后,依法依规向丁先生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其申报并缴纳税款。

针对这一情况,罗山县税务局楠杆税务分局启动了“税务+司法”综合调解模式,组织调解员上门为纳税人耐心解答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讲清“法理”。同时,还与占地所在村委会取得联系,请村党支部书记和干部出面安抚丁先生的情绪,争取纳税人的理解,达到讲清“情理”的效果。经过多方调解后,丁先生平复了心情,并表示将按期缴纳滞纳金。

这是罗山县税务局成功运用“枫桥经验”化解涉税争议的一个缩影。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落实“四精”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把“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与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工作一体推进,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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