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汪帅强)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保证不起诉决定的公正性,近日,罗山县检察院召开了关于周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和刘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巍巍主持会议,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律师现场监督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检察机关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相关证据、拟处理意见及法律依据,与会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律师就周某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详细询问,并针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拟处理意见等向承办人和当事人进行发问。
经过探讨,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周某及刘某某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下一步,罗山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社会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以公开听证常态化、制度化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