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久扩)10月29日,淮滨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防胡镇胡元村群众刘某报警称,其家中跑进一只野生动物,形似狐狸,叫声很凶,急需专业人员辨认。
接警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立即会同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赶往现场,经对其体貌特征仔细检查,没有发现明显外伤。通过认真比对,判断其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貉。
据悉,当前貉正处于秋季取食期,误入农户家中。为保证安全,避免貉咬伤人畜,民警小心将貉转移至保护袋中,并带至淮河大桥南侧河滩片林地带放生。
10月30日上午,森林公安民警及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刘某家中,将荣誉证书送到其手中,对其积极救助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予以鼓励。
今年以来,淮滨县公安、林业等部门扎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广泛传播野生动物保护理念,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增强全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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