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家冕)近日,罗山县检察院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对窨井盖设施整治进行了督导,排查窨井盖安全隐患。
检查组前往部分社区、学校等重点区域,逐一对窨井盖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精细排查。对个别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盖现场指出问题,要求产权单位立即整改,确保第一时间消除窨井设施的安全隐患。同时,检查组与社区、学校相关负责人有效对接,督促各窨井产权单位要切实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窨井盖安全隐患线索发现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下一步,罗山县检察院将牢固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的工作理念,联合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共同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脚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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