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丽娟)近日,潢川县法院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以2870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卖成交了被执行人名下商业用房。
2020年,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与被告河南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约定向中原银行借款2500万元,并提供房产作为抵押。因被告未能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8月,原告向潢川县法院申请司法拍卖被告提供的抵押房产,用于清偿贷款。
潢川县法院金融法庭在接到执行申请后,第一时间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涉案拍卖标的物属于当地大型超市,超市外围房屋均已出租给各类商户经营使用。为了保障商户合法经营权益,金融法庭全体干警挨家挨户上门走访调查,明确涉案拍卖房产权属问题,为拍卖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近日,潢川县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最终以2870万元的价格成交,确认拍成。
下一步,潢川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涉金融纠纷案件,加大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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