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韩蕾
深入辖区企业走访、调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进校园……这是平桥区法院城东法庭副庭长黄媚的工作日常。对于黄媚来说扎根基层法庭,不仅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而且还能发挥基层法庭的强基作用,让更多基层矛盾就地化解。
“因为我们辖区企业比较多,我们派出法庭经常会受理合同类的案件。”采访中黄媚告诉记者,“当合同涉及的金额不会太大时,就比较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于这样的纠纷,我们会第一时间去企业进行走访,提出一些意见建议,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若双方无法进行调解,才去申请再审,这样不仅能够有效减少企业的诉讼成本,而且对优化营商环境也是一种助力。”
除却企业之间的合同纠纷,黄媚还经常会碰到辖区内的一些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物业纠纷。“业主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很好的物业服务,物业公司认为业主不交物业费让企业得不到好的运转。虽然物业纠纷金额不大,但是矛盾很突出。遇到这种情况,就要第一时间找到双方的矛盾点所在。”黄媚告诉记者,对于这种纠纷,她同样会选择实地走访,查看物业服务情况,寻找问题症结所在,再组织双方针对争议焦点,表达自己的诉求,尽量缩小矛盾争议的差距,争取把矛盾在基层化解,让人民群众在调解或者案件办理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除了案件调解、审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还肩负着社区的法治宣传、调解工作。”黄媚表示,在社区开展宣传普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能够增强群众和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大家逐渐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黄媚扎根基层法庭,坚持源头治理,把法律温度融入案件诉讼中,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做法,只是平桥区法院深耕“枫桥经验”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平桥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汲取“枫桥经验”的思想精髓,将司法为民触角延伸到老百姓身边,真正让“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据了解,平桥区法院各基层派出法庭受理民商事案件占全院民事案件的30%左右,主要聚焦相邻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老人赡养纠纷等常见纠纷。各基层派出法庭通过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入户调解等方式,充分发挥法庭贴近群众、定纷止争的功能,切实将法庭工作融入辖区基层治理,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力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