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姚兰怡)为保证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准确性,今年以来,淮滨县检察院探索建立伤情鉴定“三式”审查机制,健全技术部门与办案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促进业务办案与检察技术运用的良性互动。该机制建立以来,共办理文证审查16件,提出纠正意见4件,为案件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融入式”审查,增强技术办案意识。该院要求业务部门与技术部门建立协作关系,每周向技术部门提供受理的伤害类案件清单;法医技术人员要发挥在侦查监督、诉讼工作上的技术服务保障作用,对伤害案件鉴定程序、检材、检验过程、鉴定结论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确保技术性证据材料客观、准确、真实。
“协作式”审查,形成法律监督合力。在审查过程中,该院注重建立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有效发挥技术性证据审查工作在检察办案中的参与度和成效,强化技术监督职能。在审查伤害类案件时,注重与公安部门沟通,强调伤情鉴定相关材料应当随卷移送,法院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审查情况要求办案人员补充材料。
“溯源式”审查,注重法律监督实效。对当事人有疑义的案件,该院技术部门主动与当事人做好释法说理,预防因证据问题引发矛盾。对审查结果,技术部门在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人的前提下,注重与鉴定机构沟通交流,及时指出鉴定中出现的原则性、普遍性问题。对存在问题瑕疵的鉴定机构,建议办案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责成其查找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促进办案效果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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