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 胡韵歌
杨琼,1990年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中学语文高级教师,从事教育工作33年。
自2019年4月,杨琼被固始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固始县法院人民陪审员。4年多来,他先后参与陪审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110多起,无一错案,无一当事人举报。
杨琼常说:“人民陪审员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要对当事人负责,更要对法律负责,只有学好法律知识,才能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职责。”他积极参加全省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学习,主动要求听取案件审理过程,摘录相关资料,翻阅法治文献,收看法治报道。他还经常与法院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相互学习,积累经验。
杨琼有着多年的教师生涯,亲和力强,更易于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而这一优势在涉诉调解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杨琼曾参与审理一起老人赡养案。该老人年逾90岁,因6个子女之间的矛盾,无一人愿意赡养。案件审理期间,双方矛盾非常大,在庭审中非常激动,争执不下,且坚决不同意和解。
调解中,杨琼利用自己丰富的工作经验,以陪审员身份和老人的子女拉家常,讲事实、摆道理,和风细雨,循循善诱。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4年来,他参加庭审的案件,调解成功率在80%以上。
为了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意识,杨琼积极向学生普及法律知识,预防违法犯罪;他经常在所居住的小区进行普法宣传,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谈诉前审查、证据认定、合议庭、独任审判、权利义务、依法判决……被邻居称为“最接地气的普法人”。
谈起担任人民陪审员,杨琼自豪地说:“我从来没给人民法院‘抹过黑’,没给人民陪审员‘丢过脸’。今后,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法律知识,更好地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