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玥)“前期我们公司由于客观因素未按期申报,税务部门考虑到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依法为我们办理‘首违不罚’,不仅免除了处罚,也避免我们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受到影响,让我切实感受到税务执法的人情味。”近日,在办理完纳税补充申报后,河南立辉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潢川县分公司财务人员马先生感慨道。
由于企业人员发生变动,河南立辉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潢川分公司没有及时进行纳税电报,导致个税逾期申报。潢川县税务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通过金税三期系统查询核实,得知该公司在本年度内第一次逾期未申报,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就能免于处罚,相关记录也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积极向该企业讲解有关政策,并安排专人帮助马先生办理补申报及“首违不罚”业务,依法向其出具《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首违不罚”是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营主体的重要举措。该局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首违不罚”清单制度,通过电话回访、短信提醒、税企群答疑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加强培训学习,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进行规范违法事实认定、违法行为登记、责令限期改正、法律依据适用等政策进行培训,牢固树立“精准执法+优质服务”理念,帮助企业规范涉税行为。
潢川县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采取包容审慎原则,发挥“首违不罚”制度的积极效应,规范税收征管流程,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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