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三农视野 PDF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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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最美生态 一座城市的承诺与担当


——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一周年纪实

□本报记者 唐车

五月的淮南湿地,群鸟高飞、莺歌燕舞、色彩斑斓、生机勃发;五月的新县香山湖湿地,一条木道环绕湖边,成为了我市最美的观湖栈道,吸引了不少市民来此打卡。这是我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水相依美好画卷中的场景,也是自2022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以来我市所取得的成效的缩影。

我市地处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区域,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湿地资源较为丰富,湿地总面积达78123.22公顷,占河南省湿地总面积的12.43%。

一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河南时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履行湿地保护与管理职责,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用实际行动扛起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与责任担当。

一年来,全市上下一心,持续探索湿地保护管理新路径,不断推动湿地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促进广大干群保护生态的共识转化为保护自然遗产的不竭动力。

日前,记者从市林茶局获悉,我市湿地公园建设虽然起步较晚,但市、县两级林茶部门紧抓生态文明建设有利契机,大力推进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建有2处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0处湿地公园。纳入自然保护地湿地面积30227.58公顷,湿地总面积和湿地保护面积均居全省前列,有效地改善了我市湿地生态环境,实现了湿地生态平衡的良性循环。

为了确保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市还出台了《信阳市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全市湿地纳入保护管理体系实行全面保护,严格湿地用途监管和总量管控,确保全市湿地面积总量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

据悉,近年来,我市获得中央、省和地方财政建设资金累计投入达4500万元,开展了湿地保护恢复、退耕还湿、小微湿地修复等多项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了提高全社会关注湿地、自觉参与湿地保护的意识,我市各级林业系统每年都开展形式多样的“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紧绕主题,利用黄金时间介绍市湿地基本情况、湿地科普知识和湿地影像资料。同时,通过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方法延伸宣传触角,有效增强了全市广大群众对湿地保护的认知度。

自《湿地保护法》实施以来,最明显的效果就是湿地生态系统不断恢复,来信阳的候鸟种类和数量不断增长,它们在信阳停歇、觅食、繁衍后代。我市各级林业部门在湿地管理保护中注重维护生态平衡,通过湿地管理来固堤护岸,涵养水源,发挥湿地的自然净化能力。通过贯彻实施《湿地保护法》,我市进一步明确了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和重要湿地内禁止从事的行为,破坏湿地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下一步,我市将通过发展建设湿地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小区等多种形式,扩大湿地保护面积,加强和完善现有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区的制度体系,着力构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网络,维护好依靠湿地生态系统生存繁衍的动植物资源。按照“森林河南”等规划目标要求,在合理调查、规划布局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建设新的湿地公园,积极构建‘城乡一体、林水相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湿地——森林公园建设体系,切实保护好我市以河流、湖泊、水库、池塘等为中心的宝贵湿地生态资源。”市林茶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国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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