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 薇
不久前,从报上看到一篇以《小刺猬闯街头,执勤辅警捧走》为题的报道,某日7时20分许,在天津宝坻区南三陆与开源路交口,一只小刺猬独自准备过马路。正在路口执勤的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城关大队的两名辅警发现后,担心小刺猬被车轧到,小心翼翼地用手捧着小刺猬,将其转移到安全地带。过往车辆也得以顺畅通行。这一幕被热心市民拍下,并上传到网络,很快就被媒体和网友纷纷转发,收获大量点赞。
刺猬是国家三级保护动物,其中黑龙江刺猬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黑龙江刺猬已被列进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两名辅警此举可谓一举两得:既保护了小动物,又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
笔者由交通辅警保护小刺猬,联想到之前我国亚洲象群“北移南归”的保护之旅。
为保证人象平安,云南全省出动警力和工作人员2.5万多人次,无人机973架次,疏散转移群众15万多人次,投放象食180吨……从而确保14头(另外一头送返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移亚洲象在第10个“世界大象日”当晚,安全进入普洱市墨江县境内,重返传统栖息范围。其间一段段生动的故事,感动全球;外媒还将幸运的亚洲象,誉为“国际明星”。
象群北移过程中,各地群众和企业表现出了极大的宽容和耐心,积极支持配合保护防范工作。在玉溪,对象群吃掉的庄稼,村民表示:“大象贪吃点没事,它想吃就吃。我们的庄稼吃掉了明年可以再长,大象如果损坏了就没有了。”在红河,为了不惊扰象群,老百姓庆祝传统节日时,不搞庆典,不点火祈福,转而通过粘贴吉“象”标语、为人象和谐送祝福、绘出心中吉“象”、载歌载舞送吉“象”等方式表达对亚洲象的关爱。为确保亚洲象顺利折返,沿途企业在亚洲象经过时,关灯停产,保持静默……
人类为什么保护大象?大象是陆地上最大的动物。它们是素食者,也不会对其他动物造成伤害和威胁。它们庞大的躯体,虽然会对所到之处及栖息地周围的植被有所伤害,但也正好促进了植物之间更快地演替;它们在森林中踏出的象道让很多动物有路可走,促进了动物的有效扩散;他们的粪便残渣不仅是一些昆虫和屎壳郎的美食,也吸引了食虫鸟类的光顾,粪便中的植物种子,亦因此得以传播。
在旱季,大象能够凭借超强的记忆力寻找到水源,很多动物更是跟在象群的后面,才避免了被渴死的命运。大象成了陆地生态系统中不可多得的重要成员。因此,保护大象,不仅是保护这个种族,而是在保护一个庞大的生态系统。
诚然,交通辅警保护小刺猬过街使其免遭不测,与护送亚洲象安全回家,不论是规模还是成本,以及产生的轰动效应辐射范围,都可谓“小巫见大巫”。然而,这恰恰说明了我们从国家到地方,乃至各行业及个人,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和大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自觉意识,正在逐步形成。
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保护野生动物,亦应如此。保护动物,人人有责。再小的野生动物,也是大自然中不可或缺的生物链条中的一环;保护野生动物,亦是在保护人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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