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夏青云 通讯员 娄巧云
2023年1月9日,息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成功化解一起涉军案件。该案原告王某(化名)系现役军人,正值探亲假期间,一周内需返回部队继续服役。息县法院收到案件材料后,根据“三零”创建工作要求,快速开启“绿色通道”,该案在收案当日内就圆满解决,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几年前,家住河南省正阳县现役军人王某经媒人介绍认识了同乡李某(化名),并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军人王某考虑到李某在息县工作,自己是军人住所无法固定,为了保障李某的婚后生活,便于2022年2月19日购买息县城关镇某小区房屋一套。为表诚意,房产登记在李某名下,房屋首付及按揭还款均由王某转账给李某进行支付。
谁知,后来两人因性格不合,屡次发生矛盾,双方都不愿再继续这段感情,王某便要求李某变更房屋所有权,并退还恋爱期间赠送的礼金及财物。因双方对返还数额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王某遂诉至法院。
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也为了让王某能安安心心回到部队服役,息县法院秉承着对涉军维权案件“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结”的高效便捷原则,开通“绿色通道”,当天便对该案进行优先登记,同时启动案件诉前调解程序,指派婚约财产纠纷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娄巧云妥善处理纠纷。
立案当日,调解员娄巧云一边仔细查阅案件卷宗材料,一边与当事人李某电话沟通。在详细了解案情后,分别向双方当事人征询了诉前调解意见,在得到同意后,立即通知李某当天下午到法院调解。
调解中,调解员多次听取双方意见,并进一步归纳分析双方当事人的分歧焦点。在了解争议焦点后,娄巧云融合情理和法理,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双方当事人厘清是非,理性处理纠纷。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李某向原告王某返还部分礼金及财物,李某积极配合王某变更房屋所有权手续,变更费用由王某自行承担。调解协议达成后,在调解员娄巧云主持下,李某当庭将协议约定的返还礼金及财物款项退还给王某。至此,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息县法院以“三零”创建为契机,在院直及各乡镇法庭设置专职调解员,建立三级矛盾调解组织,形成“两条线、三层次”调解机制,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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