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薇)近年来,罗山县检察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精准服务、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实施“机制强化”工程、“检企交心”工程、“精准司法”工程,用优质的“检察产品”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该院立足罗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不断强化服务企业工作机制建设,为服务企业提供制度保障。出台《罗山县检察院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十一条措施》《罗山县检察院关于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政策》,落实服务方案,让企业得到更多法治实惠。及时加强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升依法经营抵御风险能力,实现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的常态长效。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根据企业的合规意愿,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依法规范办理涉企案件,已对2起涉企案件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立涉企民事申诉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涉企民事申诉案件优先受理,实现“当日收案、当日分案”,切实减轻企业诉累。积极落实繁简分流制度,规范涉企案件中止程序的适用,除个别案件需要采取必要中止措施外,所有涉企民事申诉案件均在两个月内办结。
实施“检企交心”工程,始终与企业“心连心”。搭建面对面交流平台。出台规范性文件,方便企业随时能找到检察人员咨询法律问题。为了方便企业与包联干警联系,该院专门制作了“服务企业明白卡”,将该明白卡张贴在企业醒目位置,确保包联企业与包联检察人员无缝对接。搭建网络交流平台。帮助230家企业注册了“云链检企”的企业码,将20名检察官个人信息录入该平台,确保企业可以随时在该平台上向检察人员咨询法律问题。搭建举报投诉平台。对外公布企业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平台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查看。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案件,快速受理、重点督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实施“精准司法”工程,当好企业“老娘舅”。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用心用情办好案件,切实让企业在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正确区分改革创新与违法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的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一般行政违法当作犯罪处理,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理解“认罪、认罚、从宽”内涵,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对认罪认罚的,结合犯罪的性质等情况,综合考量认罪悔罪情节,依法作出不起诉、建议适用轻缓刑等处理。逐步扩大酌定不起诉在涉企案件中的适用,促使涉罪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认罪悔罪、改过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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