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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小事”更是治理“大事”


□李 浩

身患重病,出门不便,手续无法办理,羊山新区董岗社区通过“红色代办”主动上门,为群众办理业务;独居老人就餐、就医、康养是难题,浉河区湖东街道三五八社区成立养老服务中心,让老人们实现家门口养老。

近期,在新闻报道中,我市一些社区倾力帮助居民解决民生“小事”的事迹广为人知。有人不解,这些身边小事,为何大写特写?殊不知,在城市发展的宏大叙事里,民生“小事”就是治理“大事”。

很多时候,小事与大事是辩证统一的。小事做不好,往往妨碍大局,“小事拖大”,大事就无从谈起。同样,做大事,注重小事小节,才能大事化小,小事做好。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人走不出“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没注意”的政绩观误区,一些人思想仍然停留在“舒适地带”、做“表面文章”,缺乏对工作的创新性研究,抱着对群众工作小事不想管、大事管不了的心态,出了事情先想着怎么踢皮球、甩责任。在这种心态下,可能偶尔轻松省力、侥幸过关,但时间长了,当推诿成了“条件反射”,必然会受到来自群众的“教训”,来自“小事”的“暴击”。

资讯如此发达的时代,人民群众的监督无处不在,只要你做得不好,做得不对,总有人会发现,会站出来说,站出来管。若要群众心不冷,自当多做暖心事。民生“小事”不小,更应当作社会治理“大事”来解决。特别是一些关乎群众利益的民生工程,要突破传统思维的定式、利益固化的藩篱,多站在群众角度,多问问群众的“普需”“刚需”“特需”,多琢磨怎么合理安排工期,怎样对群众生活影响最小,怎么才能让群众最满意。

如此,把民生“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去化解,才能真正杜绝“小事拖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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