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继辉)近日,商城县法院上石桥法庭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化解一起近十年之久的欠款纠纷,切实维护企业权益,优化营商环境。
2013年5月,原告河南某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被告将标准化厂房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后,被告公司拖欠工程款195793元近十年之久。
原告公司诉至商城县法院上石桥法庭后,法庭为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依托刚刚挂牌成立的“优化营商环境巡回审判点”,在商城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对该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公司按期分批偿还拖欠原告公司工程款195793元。
近年来,上石桥法庭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审理职能作用,提高案件审理质效,优化服务质量,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当中,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商城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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