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段祖号 付绍福)一方被欠租金数年,一方履行能力有限,看似案件执行进入了“死胡同”……近日,光山县法院坚持智慧执行,变“对抗”为“对话”,顺利解决了这起租赁合同纠纷。
2018年3月,被执行人晏某与申请执行人某公司签订了协议,租赁该公司的几间门面用于餐饮经营,结果几个月后,晏某放弃经营。但该公司未收到晏某应缴的一年租金。经审理,光山县法院于2021年12月判决晏某向该公司支付租金及违约金,但晏某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
在执行中,经承办人多次电话沟通和现场面谈,晏某表示自己并非恶意拖欠,只是履行能力暂时有限,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的租赁费及其违约金。
鉴于此,承办人及时调整办案思路,将该公司与晏某组织起来,通过双方面对面交流,争取一次性彻底解决纠纷。在和解现场,承办人向该公司介绍了案件的执行进展及晏某的经济状况、履行能力等情况,又向晏某释明了拒不履行的后果。最终在承办人主持下,该案在执行阶段达成了和解。
在办理营商环境案件时,光山县法院坚持因时施策、因变而谋、因势而动,争取用最优的执行策略、最省的执行成本、最快的执行效率在具体个案办理的全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全力与时间赛跑,积极化解涉市场主体纠纷,提升涉市场主体的满意度,不断用审判执行来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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