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会敏
日前,息县法院杨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案金额12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促使原本针锋相对的双方企业当事人握手言和,既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2020年年初,李某经人介绍承包了王某手中的弱电架空入地工程。二人签署合同,并约定了相应价款及其他条款。李某按照合同要求严格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对施工工程进行了验收和结算,工程款总计151万元。而王某在工程结算后只支付了小部分工程款,余款多次追要无果。李某于2022年5月将王某诉至息县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120余万元。
杨店法庭庭长杨威在受理该案后,多次查阅卷宗,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联系双方当事人,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因双方当事人对标的额争议较大,考虑到案件被告王某因疫情正在郑州隔离,无法取得关键证据,在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后,他决定延期开庭。
虽然案件延期开庭,但是杨威并没有放松对案件的调解。他安排法庭工作人员添加双方当事人微信,及时跟进案件进展,并密切关注被告王某居住地的疫情管控情况。在与当事人10余天的联系中,他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反复与双方沟通,并梳理出了本案争议的焦点,即王某认为工程款中包含了延迟支付的违约金,因违约金过高,其难以接受。
鉴于此种情况,杨威以类似判例为辅,引导双方当事人确定合理的违约金数额,并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人王某在隔离期满后特意赶到杨店法庭,现场与李某签订了和解协议,并当场转款20万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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