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 英
“花钱吃饭,浪费随便!”这般“豪横”做派,在我市将“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从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规范后,恐怕是不行了。
5月2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作出了《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以法治方式预防和制止“舌尖上的浪费”,表明了我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良法方能促善治。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的法律规范具有强制性,犹如给餐饮浪费行为戴上了“紧箍”。而从法律规范到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节约、珍惜粮食的良好氛围,最重要的是责任主体的自我约束、自觉践行。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广大消费者要摈弃餐饮陋习,适量、适度、适中点餐用餐。可以说,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每一位市民都是责任人。
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有了法律规范,落实是关键。崇尚节俭美德、反对铺张浪费、守护粮食安全,远离“舌尖浪费”、共建“文明餐桌”,需要大家携手行动、齐心合力,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只有向法律规范借力、向餐桌文明发力,人人担责、人人尽责,才能推动餐桌文明风清气正。
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法律规范是底线,不可逾越。让我们牢固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观念,以实际行动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做文明有礼信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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