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训巍
“因为不懂法违法,我现在很后悔,我认罪认罚。希望检察机关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以后一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不贪图小利,努力工作,争取早日回报社会。”5月23日,在淮滨县检察院召开的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孔某真诚忏悔。
当日,淮滨县检察院就犯罪嫌疑人孔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拟作相对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了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参加听证会。
经审查查明,2021年11月10日,孔某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仍将自己的中国邮政银行卡、中国交通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卡3张银行卡交予他人使用,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孔某到案后,对其办理银行卡交予他人使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得知孔某因法律意识淡薄,触犯了法律红线。孔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真诚悔过,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体现司法温度,该院拟对其作不起诉决定,并依法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相对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等进行了详细、全面的阐述;侦查员向听证会介绍了案件的侦破情况,并就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发表了看法。听取案情介绍后,与会听证员围绕案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逐一发表听证意见。
“如果一诉了之,很容易导致‘案结事了、人生毁了’的不良社会后果,相较于处罚,教育更具有意义。”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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