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近年来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持续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现通报曝光三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案例一
潢川县双柳树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潢川县双柳树镇卫生院存在过度检查、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降低住院标准,超限用药;故意串换药品和诊疗项目,套高标准多收费;非贫困人口免收住院押金;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采购占比低;住院病人诊断较为单一,仅“脑梗死”的病人占比超过50%;院内管理混乱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医保资金506352.58元。2021年12月,市医保部门将此案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问责处理,2022年1月,潢川县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违规资金追缴至医保基金专户,并对该院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限期整改。
案例二
新县人民大药房串换药品违规刷卡案
经查,新县人民大药房存在将中药汤剂串换为“中草药”项目销售;个人账户刷卡销售非医保目录内药品;违规销售中药饮片西洋参,且中药饮片无进、销、存记录;对单次使用个人账户刷卡超过200元以上未进行登记等违规问题,涉及违规资金共计64653元。2021年12月,新县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该店将违规资金退回至信阳市医保基金专户,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对违规行为限期整改。
案例三
医保经办工作人员谢某伙同他人造假套保案
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线索核查,光山县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谢某串通存在第三方责任人赔偿的舒某,通过伪造、涂改报销人身份证件信息,隐瞒第三方责任人赔偿事实等欺诈骗保手段,非法获得医保报销款111427.98元(基本医疗保险90485.00元,大病保险20942.98元),两名涉案人员于2021年11月30日被光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22年3月,光山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舒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上缴违法所得52359.81元,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以贪污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收缴违法所得72472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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