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宇环)近日,潢川县法院紧扣疫情防控、审判执行工作重心,积极推行“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应对措施,成功在线上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确保执行力度不减弱,办案防疫“两不误”。
原告胡某某以20万元现金入股被告杜某建设公司及工厂,后来因胡某某退股,经双方协商入股资金转变为借款,且出具借条,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期限。因被告杜某未能及时还款,胡某某便起诉至潢川县法院,依法判决杜某偿还胡某某借款2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杜某未履行判决结果,胡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由于申请人在广东,被执行人在上海,执行团队长许振威选择线上调解,减轻当事人诉累。最终,经过调解,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并约定后续还款期限。
疫情防控期间,潢川县法院将灵活采用线上诉讼服务,保障审判执行不停歇,最大限度降低人员流动,避免引发疫情传染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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