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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肩担重任 巾帼绽芳华


我市女警刘玉获公安部、全国妇联通报表扬

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3月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日前,公安部、全国妇联决定对全国公安机关200名成绩突出女民警、297名好警嫂、296名爱警母亲予以通报表扬,其中,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刘玉光荣上榜。

据了解,自1995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刘玉在息县公安局警令部工作长达25年。在警令部工作期间,她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克服肝硬化、颈椎病等病痛的折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圆满完成了业务档案集中清理、一级机要室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4月,因工作需要,调任息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担任所长职务。在车管所,她积极创建“人民满意车管所”,不断提升民辅警车驾管业务技能,提高服务群众质效,获得群众一致好评。

“我将继续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精神,用忠诚和担当、拼搏和奉献、辛勤和汗水,奋力谱写新时代警察故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面对荣誉,刘玉坚定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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