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 刘英旭
导读: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这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更好”殷殷嘱托,自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1年工作回顾
一、坚持政治引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系统开展政治轮训,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深悟透力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好信阳红色资源,打造大别山革命老区党史、红色检察史学习阵地,赓续红色检察血脉,坚定检察制度自信,相关做法被最高检推广。公开发布“我为群众办实事”20项举措,评选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事例93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行动。
抓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207名干警主动说明问题,排查各类案件5716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897条,整改纠正顽瘴痼疾突出问题767个,发现纠正其他政法单位执法司法突出问题230个,建立健全制度规范257项。
二、强化能动履职,全力维护稳定护航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认真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上级交办的36件重复信访件全部化解;批捕涉枪涉爆、邪教组织类犯罪17人,起诉23人;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23人,起诉249人;批捕黑恶势力犯罪71人,起诉75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225人,同步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跨境网络赌博犯罪活动,起诉1705人,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88人,帮助受害群众挽回损失2.7亿余元。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坚决落实“万人助万企”部署要求,制定17项配套措施,开展“送法进社区、服务到企业”活动,研发推广“云链检企”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便利的检察服务;在严格依法办案前提下,对企业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和关键技术人员涉经营类犯罪的,不批捕39人、不起诉47人,提出适用缓刑建议12人;监督纠正涉企民事行政裁判、执行不当52件,为企业“松绑减负”;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起诉34人,同比增加25.9%,所办理的一起知识产权案入选最高检优秀法律监督案例。
助力美丽信阳建设。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批捕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43人,起诉259人;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放在环境资源保护上,立案办理142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26件。全面推进“河长+检察长”制改革,组织开展“检察长全程巡查责任河”活动,深度参与河湖清四乱、饮用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行动,协助河长依法破解河湖治理难题。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依法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起诉5人;建立涉农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为470余名受害人返还涉案财物718万余元;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服务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和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耕地保护。
协同推进反腐败工作。强化与纪委监委配合制约,形成反腐合力。受理纪委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2人,依法提前介入审查调查7人。向纪委监委移送违纪违法线索9件,其中2名行贿人员被立案调查。自行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5件5人。全年共起诉职务犯罪27人,促使22人认罪认罚。
持续深化诉源治理。依法不批捕1993人、不起诉867人;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1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039人,适用率94.5%,量刑建议采纳率98.7%,最大限度减少对抗、促进和谐;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9件,开展法治宣讲163场次,让尊崇法治成为风尚。
三、树牢宗旨意识,履职尽责保障民生民利
扎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突出惩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119人、起诉1396人,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起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56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2件;组织开展城镇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安全专项监督,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4件,督促整治二次供水设施127处,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联合开展闲置建筑工地生产安全、城市窨井盖安全专项整治,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6件,督促整治闲置建筑工地16处,有效维护群众“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4人。
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坚持“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89人、起诉220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66人,封存犯罪记录232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58人、起诉213人;发出“督促监护令”15件,开展教职工入职查询345人次,对5人建议判处适用从业禁止,将“大灰狼”挡在校园外。
丰富便民利民检察举措。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群众信访全部7日内程序性回复;为律师提供电话预约、免费刻录电子卷宗、异地阅卷等服务,不断提高便民利民水平;实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申请“一站式”受理、“一体化”办理,为当事人免费复印卷宗,切实减轻群众诉累;为84名因犯罪侵害导致生活困难人员发放救助金99.8万元,联合多部门对32人进行多元化救助,让司法救助更加温暖人心。
四、深化法律监督,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4027人,起诉7762人。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4人、监督撤案87件;纠正漏捕160人、纠正漏诉133人;提出刑事抗诉45件,法院直接改判和发回重审19件。依法维护“高墙内”的公平正义,经审查后不同意减刑、假释58人,调整减刑幅度53人,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83人,监督收监执行5人,监督财产刑执行196件、已执行到位230万余元。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33件,同比上升53.5%。提起抗诉34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1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1件,法院已采纳40件。对法院正确的裁判,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241件,通过释法说理,促进服判息诉;对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14件,法院已采纳104件,共同维护司法秩序。依法监督纠正“虚假诉讼”24件,移送违纪和犯罪线索3件3人。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2件,同比上升113.3%。提起抗诉4件,法院已改判2件。向法院提出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检察建议90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40件,均获采纳。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解决行政纠纷24件,与市政府会签《关于在行政复议中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意见》,共同化解“潜在之诉”。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8件,其中诉前程序办理203件。对诉前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果断起诉,依法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37件,同比上升29.6%,处于全省领先位次。围绕红色资源保护、军人权益维护等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修缮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13处。探索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等新领域公益诉讼,立案办理50件,占案件总数的21%。
持续增强法律监督质效。刑事检察“案-件比”从1∶1.4降至1∶1.07,相当于压减办案环节1027个,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注重选树、培育、适用典型案例,指导案件办理,引领社会风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53件,有8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件,32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为历年最多。
五、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规范检察权力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视察调研,认真落实审议意见,抓好整改提升。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调研、庭审观摩147人次,自觉依靠代表、委员的监督支持加强和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联合制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办法,让派驻监督更有威力。与其他政法单位和相关政府部门加强沟通会商,针对工作中的共性问题会签文件6份,两级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5人次,合力破解司法运行堵点难题。推动建立良性互动检律关系,探索与律师互评互督工作,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开展检察公开听证477件,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个案26件,借力借智释法说理、定分止争。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0145件、法律文书6073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05件,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1275人次。定期开展检察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展示检察工作,回应社会关切。
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能力
持续抓实从严治检。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739件。制定落实案件办理“四访两谈一追责”跟踪问效制度,对已办结的5983个案件8382名当事人或律师进行回访,对反映的32个问题进行复查复核,同步做好释法说理、追责问责工作。
有力落实司法责任。积极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定司法行政、检察辅助人员业绩考评办法,推动形成鲜明干事创业导向。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对问题案件逐案落实司法责任,同步落实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着力提升人才素能。树立强基导向,扎实开展“基层建设落实年”活动,加大帮扶力度,推动相对薄弱基层院“脱薄争先”。坚持把党建与业务融合贯穿教育培训始终,深化“综合培优工程”,推行“红色教育+专业技能”和在岗研习培训模式,培训干警7批1068人次,开展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有效提升业务素养。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我市全面实施“1335”工作布局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围绕“两个更好”,在拉高标杆中争先进位,在加压奋进中开创新局,为谱写“美好生活看信阳”绚丽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更加自觉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
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凡事首先“从政治上看”,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及上级院决策部署,在检察监督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全面领导。
■更加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和预防电信网络犯罪,有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守护好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聚焦我市“1335”工作布局,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扎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不断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实效。
■更加务实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聚焦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选准载体、专项带动,推动监督重点由一案一事拓展到类案办理、同类问题处理。创新监督履职,运用大数据发现执法司法不公等问题线索,健全重点法律监督事项指导督察机制,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注重培育选树、学好用好典型案例,示范带动办案,引领社会风尚。
■更加注重提高司法办案质量。
紧盯重点业务指标,加强调度分析,完善办案流程动态监控、案件评查、错案责任倒查相统一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落实基层院建设“一线指导”责任,加强对基层院办案工作的指导帮扶。针对盗窃、诈骗、“醉驾”等常见多发犯罪和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强分析研究,推动形成执法司法共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
■更加从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扎实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推动司法理念、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业务水平、监督能力不断提升。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扛稳抓牢管党治检主体责任,着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荣誉档案
●市检察院公开发布典型案例53件,有8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件,32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为历年最多。
●市检察院被最高检、团中央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市检察院连续八年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商城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被评为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1人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1人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3人入选最高检人才库,4人成为全省检察业务标兵,2人入选全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
●市检察院培育表彰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41名、红旗团队10个、品牌工作10项。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