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1日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郭国谦同志辞去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同时,报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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