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督查巡查五个工作组,确保各个环节任务落实到位。明确乡镇(街道)党政主职和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切实发挥好“领头羊”作用。
“目前,我县已出动40余名处级干部、580余名科级干部和2000余名乡村干部,带头到所包联的乡、村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用主动作为换取群众互动参与,共发动群众5万余人次,调派309辆大型机械,清理整治‘六乱’1039处,极大提升了全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凝聚力。”该县代县长余国芳介绍。
同时,该县广泛开展“我为家乡办实事”系列活动,通过“我为家乡建口塘”“我为家乡修条路”“我为家乡捐盏灯”等,积极争取社会资本参与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乡村“大喇叭”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各界发起倡议,提升群众参与度,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
强化督导,舞好评比奖惩“指挥棒”。该县每天对乡镇(街道)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一次督查,按照“13710”工作制度,做到发现问题当天交办,次日回访,每天一通报。县委书记、县长带队暗访督导,督促工作落实。每月进行一次观摩评比,对整治成效明显的进行通报表扬并授予红旗,对进展较慢、效果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并授予黑旗,对组织不力、脏乱差问题突出、群众反应强烈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加快宜居宜业美丽罗山建设步伐。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将以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坚定不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好奋斗目标。”该县县委书记周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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