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凌云)停车场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领域,是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据悉,当前我市中心城区现有常住人口近100万人,汽车保有量近24.6万辆。按车辆与停车泊位1∶1.1配比,停车泊位总需求约为27.06万个,与现有停车泊位12.27万个相较,供需矛盾突出,“停车难”“停车乱”成为民生痛点。同时,停车管理体制不健全、停车设施不完善和智慧管理水平低等,使得制定出台法规,依法推进我市停车场规范建设管理、增强人民群众的出行获得感和幸福感,尤为必要。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定《信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纳入2021年立法计划。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项立法工作,常委会领导多次带队开展立法调研,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进行一系列的摸底调研、座谈和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对市政府相关部门起草的《信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进行初审,推动立法工作稳步开展。
10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了《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内容分六章四十九条。第一章总则,明确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停车场定义、原则目标、管理主体、发展策略、建设模式、信息化建设、执法联动、投诉举报等内容。第二章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规定了规划编制、用地、鼓励建设、建设标准、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验收和投入使用等。第三章停车场的经营与管理,规定了备案、收费政策、经营模式、红线范围、停车场经营者和停放者义务、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停车规定以及城市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措施等内容。第四章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对非机动车停放点设置、停放规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沿街单位职责等作出规定。第五章为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确定本条例施行日期。
值得说明的是,为提高立法针对性,《条例(草案)》将适用范围调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区停车场”,包含公共停车场(库)、专用停车场(库)、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放点。为适应城市发展需求,《条例(草案)》针对管理热点问题之一,明确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的停放管理义务。
本部法规的立法工作充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条例(草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后,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召开立法座谈会,征求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信阳日报》、信阳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开发布,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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