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昨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11月15日,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发布5起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典型案例。固始县检察院未检部门主办的“陈某甲涉嫌盗窃案被不起诉案”入选其中。
“一个家庭一旦孩子出现了问题,对家长来说都是无法承受的痛苦,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每一位家长的责任。”6月30日上午,市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到固始县检察院,指导该院对4起案件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拟作附条件不起诉举行不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各方一致同意对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检察官当场宣布决定对他们作附条件不起诉。
近年来,该院采用不公开听证、训诫的方式对未成年人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充分贯彻了司法公正理念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通过发出“督促监护令”,推动涉罪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力问题的解决,更好地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了解,这是最高检决定自今年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后,该院首次向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对其进行训诫及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此次发布的全国5起典型案例,各有其代表性。如聚焦引导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源头预防家庭暴力犯罪案件;聚焦提高家庭教育指导针对性,推动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矫治案件;聚焦督促监护与家庭教育指导有机结合,促进落实家庭保护责任案件等。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以个案指导为切口,逐步积累经验,建立本地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探索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和方法,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夯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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