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 磊)11月15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2021年11月15日20时至16日24时、19日0时至24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轻中度污染天气管控。
通知指出,15日至19日,在较强北风的影响下,因上风向城市污染传输风险加大,我市可能会出现轻度至中度污染过程。为科学应对污染天气,结合实际情况,市攻坚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轻中度污染管控。
通知要求,一是强化扬尘污染管控,除应急抢险工程及市重点工程外,全市范围内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建筑垃圾车、渣土运输车实行24小时禁行,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运行;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县道增加吸尘、清扫等防治扬尘作业。二是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加强城区易堵路段交通疏导,重点是平西大街、团结路、平中大街、平桥大道、新十六大街、南京大道、工区街、东方红大道、民权街、北京大街、新七大道、鸡公山大街等交通干线,县(市)道路主要为建成区范围内道路国道及省道等交通干线,减少机动车怠速排放;加大入境柴油货车尾气检测力度,严禁过境柴油货车和尾气超标柴油货车进入市区;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严禁使用冒黑烟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三是强化重点行业管控,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和独立粉磨站企业要严格按照省水泥企业错峰生产部署要求,从11月15日起落实错峰生产,其他行业企业严格控制厂区无组织排放,认真落实运输车辆密闭和冲洗措施。四是强化社会面源污染管控,强化餐饮油烟监管,严格查处未安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和排放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生活源污染防治,严查散煤燃烧,严禁露天焚烧树叶、垃圾、农作物秸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强调,要强化督导,严格落实。市中心城区各辖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市控排、控尘专班要对以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导。要组织专门力量,对省污染防治攻坚办每日通报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企业、用电量异常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多次超标企业加大督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移交查处。对违反管控措施的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等,实行停产、停工、停运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的责任。市、县控车专班要加大力度整治机动车污染,严厉打击机动车超标排放,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整治力度,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执法检查。对工作组织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依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