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浩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进”无止境,但其中一个关键性举措就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把市场主体的痛点难点作为发力点,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深化“放管服”改革是我们必须要跨过的大山。
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为市场“腾位”,企业和群众明显感受到了办事速度在加快、温度在提升。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市“放管服”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上热中温下冷”仍然存在。有的窗口办理人员行动迟缓、效率不高,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还没有真正打通;有的办事部门未履行政务诚信,新官不理旧账,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如此,“放管服”改革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放管服”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放”,要“管”,要“服”,更要有“效”。敢于“放”,就要把该放的放开、放活,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善于“管”,就要把该管的管住、管好,刀刃向内,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套餐式服务,数字化转型,无差别受理。精于“服”,就要把该做的做实、做细,推动“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重于“效”,就要把该办的办优、办快,尽心竭力改进提升办事效率,让市场主体“青山常在”,释放更大活力、创造力。
用“制度优”体现“环境好”、用“硬措施”托底“软实力”,加强自我革命的勇气与担当,提高善治善为的智慧和能力,不负企业和群众的期待,“放管服”改革越是生机涌动,最优营商环境越是前景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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