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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引纠纷 高效执行获点赞


□段祖号 甘中慧

选了房,交了钱,结果房子成为他人的了……当初开开心心买房的陈某甲,万万没想到自己会遇到这样的“糟心事”。不过,陈某甲最近一扫烦愁,因为他的问题在光山县法院的帮助下彻底解决。日前,陈某甲委托他人送来一面写有“秉公执法 高效为民”的锦旗,点赞该院高效执行。

2013年2月,陈某甲与陈某乙签订合同,约定以27万元的价格购买陈某乙所开发楼盘的一套房屋A01,并累计支付了24.8万元的购房款。同时,在2013年7月,双方就购房尾款再次约定——待房屋实际交付、饮用水到位后支付。此后,陈某乙也一直未能交付房屋。2020年春节前,高高兴兴去看房子的陈某甲,发现A01号房屋竟然被卖给了他人,且已经交付,房屋还进行大量的基础装修。看到眼前的景象,陈某甲又气又急,但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只能与陈某乙反复协商解决,结果却不遂人愿。

后来得知,因陈某乙管理不善,工作人员错把房屋A01当成房屋A02卖给他人,导致一房二卖。于是,陈某甲将陈某乙起诉至光山县法院,请求解除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并按约定支付相关利息。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再审,依法支持了陈某甲的诉讼请求。

2021年10月,该案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易浙一方面向陈某乙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陈明利害,告知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查询了陈某乙名下财产,发现其中一张银行卡仅两天就进账了70万余元,这证明陈某乙完全具有履行能力。由于陈某乙迟迟不在指定期限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被依法扣划了购房款及相关利息合计36万余元。

“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了,陈某甲拿到执行款后,心中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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