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万园园)近日,罗山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农检察员、律师等作为听证员,召开对褚某某、周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2020年11月,因借款问题,褚某某与周某某相互殴打。经罗山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褚某某、周某某的外伤均属轻伤二级。承办检察官认为二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二人已达成刑事和解,且自愿认罪认罚,拟对二人做相对不起诉处理。
参加听证的听证员一致认为,本案中褚某某和周某某犯罪事实清楚,均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因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民事矛盾已化解,且二人均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检察机关对褚某某、周某某拟不起诉的意见。
听证会后,受邀的听证员纷纷表示,检察机关采取公开听证方式,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是立足检察职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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