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施万杰 曹春波)为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8月31日,商城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城关镇、丰集镇等地学校周边商店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在校师生食品安全。
此次行动以校外的超市、小卖部和学生餐厅为主,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行为,是否向学生售卖烟酒、“三高”食品、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逐一核查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环境卫生、食品贮存、食品安全制度落实等情况,并对食品的外包装合格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随机抽查。
经过排查,发现部分商店存在销售“五毛”食品、临期食品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察官当场责令经营者进行整改,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该院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商城县检察院将继续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学校周边巡查力度,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坚决查处和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为校园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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