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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责无旁贷


□殷 英

未成年人保护一直是热门和敏感话题。6月份,我市积极开展以“关爱保护未成年人 喜迎建党100周年”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月活动,回应了社会关切,受到市民欢迎。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我们责无旁贷。怎么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笔者认为,只有形成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相衔接的合力,才能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有效预防、减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是保护未成年人的第一道屏障。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履行好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抚养义务,给予未成年人良好的家庭教育,营造温暖和谐的家庭环境。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场所,应认真落实教育、保育职责,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社会环境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大背景,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无疑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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