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群 卫 东
“这个项目搁置两年多了,建筑塔吊随风摆动,周边的群众整天提心吊胆。之前一直都没拆,现在怎么开始拆除了?”
“你还不知道吧,县检察院给住建部门发了建议,督促他们对这个塔吊进行拆除。咱们这个头顶上的隐患总算解决了。”
这是近日光山县检察院在紫水大街某房地产项目附近,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时,听到周边群众的谈论。
2021年3月,该院在开展“长期闲置建筑工地生产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该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停工两年之久,建筑塔吊长期无人管理,随风摆动,存在安全隐患。经调查了解到,该项目因资金问题处于停工状态,承包方和施工方存在纠纷,导致塔吊等施工设备长期未拆除也未进行围挡。同时,该项目工地还存在缺少相关安全警示标志、没有对工地进行全封闭管理、建筑内电梯口未封闭等情况,有多项安全隐患。
该院一边依照程序报省检察院审批,一边联系项目负责人对施工区域进行围挡,设立警示标志。省检察院批复同意立案调查后,该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月7日,该院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对闲置项目塔吊进行拆除。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项目的塔吊很快完成了拆除。此外,该局还对其他闲置工地存在的3处安全隐患进行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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